他的个性像钻石,既棱角分明,又晶莹璀璨;他的魅力像阳光,既光芒四射,又多姿多彩;他是一个知识渊博的导师,是一个运筹帷幄的将帅,是一个思维独特、能言善辩的语言学家,又是一个令对手肃然起敬的“敌人”。
他,就是我们北京市优秀律师获得者--李永

李永律师于1996年执业至今,22年来一直专注于公司法和合同法商事领域法律服务。在诉讼领域中,每年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成功承办数起二审及再审案件。
新疆某房地产公司诉新疆某置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因当事双方对同一物业标的签署了数份价格不一致的转让合同 ,一审法院以签署时间最晚的低价合同作为当事人最终合议认定转让价款,公司损失六千余万之巨。李永律师在最高院代理了二审诉讼,在多份买卖合同中抽丝剥茧,从当事人之间多份价格冲突合同的订立原因、目的和转让标的物的成本价、市场价等方面入手,利用合同法中“真实意思”表示及“公平原则”,指出了一审判决结果的显失公正,李永律师的意见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撤销了一审判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李永律师代理陈某诉李某、董某矿业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及股权价款调整案。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尚没有颁布,全国法院对同类型案件裁判不一。李某、董某以未经非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双方系法转让采矿权为由否定合同效力,并出示了各地法院的相关判例对抗原告履行合同的诉求。李永律师提出股权转让不改变矿业权主体、不需要审批及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观点,主张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应予履行,律师观点被福建省高级人法院及最高院支持,委托人最终获得胜诉。
……
李永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高院代理的其他众多案件均获得胜诉。
李永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并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实守信,维权扶正,在北京近三万名持证律师中脱颖而出,于2015年荣获2012-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称号。

在致力于企业服务的同时,李永律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投身于公益事业,帮助众多中小企业及个人维护合法权益,传递法律知识,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2015年被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律师协会授予“北京市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律师”称号。

李永律师凭借扎实的基本功,专业的法律知识,众多案件累积的经验,于2011年创办北京盈渊律师事务所。带领同所律师不断开拓创新,走专业化道路,分别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和丰台区设立办公区。门头沟办公区主要承接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和侵权责任等民事法律事务;丰台区第一办公区主要承接公司法、合同法、矿业权法等商事法律事务;丰台区第二办公区主要承接保险及交通事故法律事务。李永律师及其团队秉承"专、精、尖"理念,以"力所能及做到最好"为目标,力争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2017年,北京盈渊律师事务所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先进集体”。

李永律师不仅在诉讼领域能力突出,业绩卓越,在非诉讼领域,数年来为北京、昆明、阿盟、银川、鄂尔多斯等多家矿业公司、建筑企业、装饰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每年参与谈判、起草或审查的合同项目金额高达数亿之巨。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李永律师多年来在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因李永律师在法律界的影响,2016年被选举为人大代表,并担任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为地方法制建设献计献策。李永律师已经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自然资源委员会二届委员,将自己在公司法、合同法的专业特长运用于矿业法领域,与律师同仁共享、共进。
李永律师始终脚踏实地,虽已是执业二十余年的老律师,却仍在不断拼搏进取,不断创新求知,我们相信他必将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中国法制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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