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5日  星期一
台风“山竹”法律问题席卷而来,中师律师为你解惑
2018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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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6日17时,今年第22号台风“山竹”(强台风级)在江门台山海宴镇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本次台风威力强大,破坏力非常大。部分建筑物被破坏,很多道路以及小区的树木被刮倒,广告牌被吹走,玻璃被吹落,砸坏车辆,深甚至砸伤路人等。截至18日17时,台风“山竹”已造成广东、广西、海南、湖南、贵州5省(区)近300万人受灾,5人死亡,1人失踪。

那么,台风吹来了哪些法律问题呢?北京中师律师事务所梳理了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包括台风天上下班路上受伤能否算工伤?台风来了,户外广告招牌、花盆、悬挂物等致人损害,责任谁负?道路积水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是否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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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台风来了,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台风发生伤亡是否算工伤?

北京中师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关于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规定主要是考虑交通事故的伤害程度,为保护弱势群体而做出的特殊规定。

而对于上下班途中因台风吹倒、摔倒等发生伤亡的,因为并非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损害,也没有法律依据,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按意外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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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如果台风将户外广告招牌、花盆、悬挂物吹落,又找不到责任人,那是不是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呢?

北京中师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当然不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台风山竹将你或者你邻居家的花盆吹落,而又难以确定具体是哪一家的花盆时,除非你能证明你不是侵权人,否则,发生花盆伤人这一建筑面的所有业主包括你,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还是赶紧提醒一下邻居,让他把家里阳台上的花盆收拾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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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道路积水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该理赔吗?

北京中师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这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商业险能够理赔。

车损险通常有两条约定,一是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二是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通常业主依据前者索赔,而保险公司依据后者拒赔。

也就是说,保险合同通常约定对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予赔偿,但并未明确“发动机进水”的具体原因。

在两种情形同时出现的情况下,依据近因关系原则,暴雨和发动车进水虽属于不同事件,但两者同时出现时,应判断何种事件是造成车辆损失的最主要原因,并据此认定保险人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有可能是在天气状况良好、不下雨的情况下由于驾驶员误操作或故意驶入河流、沟渠、水塘等,在这种情形下,涉水行驶是引起发动机进水的首要原因,具有人为因素,保险公司可以约定免责为由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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